lì lì kě shǔ
ㄌ一ˋ ㄌ一ˋ ㄎㄜˇ ㄕㄨˇ
歷歷可數
“数”,不能读作“shù”。
历历可数是褒义词。
“历”,不能写作“厉”。
历历可数与“历历在目”有别。历历可数重于看得明明白白、清清楚楚;无“展现”的意思;“历历在目”重于“展现在眼前”。
一清二楚、历历在目、屈指可数
昏天黑地、漆黑一团
can see each and every one of them distinctly
历历:清楚、分明的样子;清清楚楚;可以数得出来。
《旧五代史 明宗纪十》:“濮州进重修河堤图,沿河地名,历历可数。”
偏正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。
则用细草制为楼阁,大如橼,小如橘,约二十余座,每座梁栋榱题,历历可数。(清 蒲松龄《聊斋志异 仙人岛》)